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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兵役登记工作岂能越俎代庖,敷衍了事,胡乱填写?

    我本人户口老城区,孩子王某某(男)出生于2006年4月,2009年3月9号户口迁至居住地涧西区。今年孩子响应国家号召进行全国兵役登记,在全国征兵网登记时发现我孩子已经在老城区做过兵役登记。本该是自己完成的登记工作,需要学信网登记的工作,西关办事处、承福门社区没有通知我们直接做了登记,信息是否正确呢?随后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谁来承担?

    我电话联系办事处及社区人员提出问题1.为什么孩子户口已经迁走了15年,户口不在老城区,为什么老城区西关办事处承福门社区自己给我们做兵役登记?2.谁授权西关办事处承福门社区登记,登记内容是否正确谁来保证?给我的答复是户口信息不在本辖区是因为他们得到的信息滞后,滞后了15年。2023年11月7号通过一个手机号联系我,我当时同意了。但我及我的家人都不知道那个手机号码的机主是谁,更别提联系我本人了。

    2024年3月26日晚上10多孩子第一次通过学信网登录全国征兵网做兵役登记,发现我孩子做的登记内容错的离谱,除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正确,剩余基本错误。户口所在地不在老城区,我们是共青团员不是群众,已经不是独生子女,在省重点高中不是在职业高中。

    社区工作本该下沉,服务于群众,兵役登记本就是严肃的政治工作,我们普通群众都能正确对待的事情,为什么作为基层服务部门敷衍了事呢?

    对于登记错误我们自己也做了更改。

    我想说的是,基层工作的完成是要对上级部门负责,是不是也应该对普通群众负责?回归初心,事实求是,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是应该的吗?评判工作的好坏也不应该是恶劣后果为评判标准。让群众满意不更应该吗?

    网友490652 2024-03-27 评论0 浏览1573 编号 20240327075247564 [老城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4-01 10:17: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西关办事处办理。经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我们在宣传、动员登记的过程中,会根据辖区居民信息进行联系督促,不方便的居民可协助登记。由于社区留存的户籍资料未更新,且在联系过程中方法过于简单,没有彻底说清楚问题就协助登记,工作过急求快,造成了登记信息错误。 经协调涧西兵役登记机关和投诉人,错误登记信息已更正。对于投诉人造成的影响,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吸取教训,保持严谨的作风,认真仔细做好兵役登记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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