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3-27 16:22: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小区国祥物业公司与深圳小兔充充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对该小区进行充电桩安装及运营。我局依据豫发改价管(887)号文件及《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国祥物业及深圳小兔充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充电桩定价检查,发现小兔充充公司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明确告知用电量、用电价格、用电时长等费用信息,我局已责令该公司将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并将该公司联系电话一并公示,接受居民问询和投诉,向居民解释清楚相关收费项目及充电方面的问题。除以上存在问题外,未发现国祥物业公司及深圳小兔充充科技有限公司在充电桩价格方面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如居民对该公司充电方面有疑问可向国祥物业或小兔充充公司张贴公示的运维联系电话进行问询。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市场监督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