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叫刘宝娟,我的儿子张某(未成年)在偃师区上学期间被同学刘某殴打住院,随后案件报案到偃师区首阳山派出所,2023年底我儿子的伤情经过鉴定被认定为轻伤二级,偃师区首阳山派出所只对刘某做了取保候审,让刘某还能自由回家,而对我儿子受伤的刑事案件没有任何推进,一直拖延,希望各位领导能够重视校园暴力的问题,要求首阳山派出所尽快推进案件,否则校园暴力只会愈演愈烈,不会停下来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3-22 16:06:05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首阳山派出所民警已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您对公安机关工作表示谅解,下步公安局将尽快沟通检察院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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