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上午9点左右,因本人家中有人去世,急忙去买丧葬用品,骑电动车忘记佩戴头盔,在新安县畛河大道外国语初中红绿灯附近被1个新安县交警拦下,拦下后,交警让我扫文明出行卡二维码,然后让我本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借口后边的他帮忙替我填,把我的违法类型由未佩戴安全头盔1项,操作成了11项,除未佩戴安全头盔外,还有逆向行使、闯红灯、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反禁令行使、未悬挂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使、无证驾驶、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越线停车等10项内容,路段有摄像头,交警部门可以查看监控,我是否有以上10项违法内容?还有我骑的是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新安县交警为什么要给我操作机动车违法行为?因当时家中有急事,我没细看,中午到家才发现这个违规操作问题,于是给热线打电话求助,要求消除新安县交警部门违规操作的11个违法内容。3月18日下午,发短信说事情已解决,但是在文明出行卡中,我的违法次数还是11次,新安县交警部门仅仅在3月18日给我打电话问了事情经过,打电话时候态度恶劣,也不提解决措施;3月19日上午8点35分,我又向热线工作人员求助解决问题,工作人员说再向交警部门督促解决,至今新安县交警部门还是没有给出任何解决措施,请市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3-19 21:10:2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经核实,3月16日已通知交警队联系您,撤销罚款记录,民警已向您解释,一个月后后台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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