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3-21 18:07:20
接到举报后,我支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立即到场核查。经核查,南新安街67号院存在飞线充电和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现象,举报属实。现场核实南新安街67号院已设置充电桩,但无居民使用,因该小区无物业,属社区代管,监督检查人员已要求所属社区加强消防宣传以及检查排查,做好引导宣传,禁止私家车占用通道和电动车飞线充电。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