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章停车罚款20--200元,但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直接罚款200,而不是根据具体情形,这本身就是懒政表现,作为市里面目前肯定是只能执行规定,我想说的是罚款前的提示单,这种做法挺好的,但是可以改进一下,向其他城市一样,把纸质请示单改成电子的及时发送到车主手机上,提升洛阳城市人性化让人更能感受城市温度。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3-20 09: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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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停处罚额度给出了一定的区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第十四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议通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处罚金额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的公平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修订,适时调整处罚额度。
我局聚焦城市停车管理、违停执法、执法人员管理等方面,出台18项惠民利企举措,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堵点”“痛点”问题。违停执法方面,工作人员发现车辆违停后,首先下达《纠正违法行为温馨提示单》(“文明停车服务卡”注册用户将同步以微信方式告知车主),15分钟后若未驶离,将下达《违法行为告知单》。
如果您只收到纸质温馨提示单,而没有收到微信提醒,可从三个方面排查:一是本人手机号码是否已注册“文明停车服务卡”并绑定违停车辆信息;二是查看手机信号接收是否正常;三是查看微信小程序订阅消息设置是否选择接收。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我们会继续认真践行“721工作法”,深化“执法+服务”,多作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多个角度去思考如何执法,在把握执法尺度和传递法治温度中找到平衡点,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力促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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