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已经收了车位管理费,消防检查不合格又停止使用,但是拒绝退还车位管理费。开元壹号开发商缕缕挑战政府部门权威,无视践踏法律法规,请住建局立即责令对地库进行整改并正式交付,同时责令立即完善供电设施转直供电,如无法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请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请住建局有所作为!谢谢!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4-01 10:02:18
网友您好:经督办开元壹号芸台项目地库负一层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已整改,负二层正在整改中。开闭所、配电室已施工完成,进入验收送电阶段,尽快督促完成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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