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塌了,尚未改建。今天看到贵局决定于3月底将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农民承包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如蔬菜、小麦等,多数一季一收割,或半年一收割,附着物的生命非常短。并非象承包的林地上,有树木森林等长期生长的附着物。如此,光秃秃的承包土地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那么暂时无房的宅基地,也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而有的区不动产中心却答复,宅基地上必须建有房屋才办理房地一体登记。无房的宅基地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请问,无房屋的宅基地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只给有房的宅基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符合国家不动产登记政策吗?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3-14 15:21:26
网友您好:
我分局高度重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但有原土地证,原土地证继续有效,待房屋建成后,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没有老宅基地证或者批复,则无法办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