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接到物业通知说车库因消防问题要整改,车库停止使用,晚上回来就不让进了,而且也没有说明整改期限。车库明明已经交付使用,而且车位管理费也已经交了,想问一下当初交付使用的时候消防验收是怎么通过的?而且突然这样不允许业主使用,对开发商造不成任何损失,反而是给业主带来麻烦。一个小区里几百辆的车要停在哪里呢?为什么不能在业主可以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呢?为什么开发商的责任最后要让老百姓买单呢?希望能重视这个问题,在不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让该承担责任的人承担责任!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消防验收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住建部门。
物业说是接消防大队通知暂停使用的!请问贵部门是否通知了芸台小区地下车库停止使用呢?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3-12 13:3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之规定,我支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小区车库未经过验收,故通知物业暂停使用,具体建议举报人咨询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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