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中心医院看病挂号费(17.50元)仍然未给报销,收费的说没有接到医保局通知。
请问:医保局通知医院没有?究竟什么时候能执行到位?挂号费提高老佰姓一点都不知道,一夜之间就到位了,速度之快啊!为减轻大家医疗负担,上边把挂号费纳入医保范围给予一定报销落实起来又何等难啊?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3-19 15:26:59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门诊挂号费仍然未给报销的问题,患者当日挂号费、诊查费和药费、检查费等合并在一起不足40元(门诊统筹当日起付线)则需按照实际费用全额支付;如果患者当日挂号费、诊查费和药费、检查费等合并在一起超过40元(门诊统筹当日起付线)以上部分则纳入门诊基本统筹按比例报销。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