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3月在涧西区购得期房一套(目前尚未交房),本可以按照洛阳市2024年发布实施的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享受契税补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缴清契税的,给予契税额20%的财政补贴),然而却遇到无法缴纳契税的情况,工作人员给出得理由是开发商开具的购房款发票不含税点,所以无法缴纳。想咨询相关部门,该种情形该如何处理?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4-03-12 15:21:35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对相关事宜进行了解释说明。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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