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单位拖欠未缴纳职工医保费用,现本人有病住院不能使用职工医保,此时如何解决,需要找那些部门,提供什么资料。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3-04 16:02:44
网友您好!
参保职工参保后未发卡、急诊未持卡、补换社保卡、单位欠费期间等情况下住院就医的;特殊疾病门诊因医保系统问题未能实时结算等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条件的;未按规定办理直接结算登记备案手续等原因导致未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费用。
以上情况,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留好医院开具的发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病历等材料,由单位(或个人)到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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