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9号院,整个小区只有一栋楼,整个小区只有一条非常狭窄的4米宽的路面,用以小区居民的日常通行,整个小区唯一的这条路宽4米,现在小区有人拿了加梯公司的回扣,在小区挨家挨户忽悠集资加装电梯,就准备装在小区唯一的这条宽四米的路上,这已经严重违反了消防法,一旦在这条仅4米宽的路上加装电梯,就会影响小区的畅通性,影响消防通道的使用和逃生通道的安全,这个小区一旦出现意外,后果谁来负责?这么大的安全隐患,市里哪个单位去付这个责任?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3-01 18:23:18
网友您好,针对该举报,我支队经现场核查后,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1、小区有人拿了加梯公司的回扣,在小区挨家挨户忽悠集资加装电梯,属于经济纠纷,建议咨询公安部门;
2、对于小区通道宽四米加装电梯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加装电梯需要住建部门审批,消防通道的施划确定由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建议举报人咨询住建和国土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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