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签订合同额54000元基础装修,合同约定验收后付款,水电,瓦工结束留尾巴,有飘窗和开关面板没有做完,瓦工没有验收催款,年后验收后付款,结果回复到此为止,不继续给我施工了,不履行合同约定,多次沟通无果,根据合同违约责任规定,装修公司擅自单方面解除装修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需支付5%合同额作为违约金赔偿
请求帮助,要求装修公司,所有已付款实际未完成项目损失赔偿,和违约金赔偿!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3-03 16:55: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区住建局了解,诉求人与洛阳逸品居装饰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协议,已交装修款,现因装修公司单方面违约,要求该装修公司退还装修工程款并赔付违约金,但该装修公司不同意。 针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区住建局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已要求该装修公司将已付工程款的剩余工程做完,同时,已告知诉求人违约金赔付问题,属双方的经济纠纷,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