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阳河科大一附院景华路医院,13号生完孩子后,15号晚上开始反复发烧低血钾,产科不给转综合门诊,在产科住院到现在的27号,这治疗疾病的治疗费用能按居民医保报销吗?在本医院报销?还是出院去偃师医保办报销?还是我们联系偃师医保办让其联系本医院医保办在本医院报销?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按多少报销?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2-28 09: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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