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详细地址:
民政局后院大树幼儿园(原安特思库幼儿园)
问题描述:
2019年夏,学前班学生在校骨折,导致孩子三个多月生活无法自理,也无法正常入学,给家庭造成很大负担。事后学生家长多次与该校沟通赔偿问题,学校一直拖着不解决,现孩子已经上小学四年级,要求大树幼儿园(原安特思库幼儿园)赔偿幼儿在校骨折费用三万元,请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思库 在校 骨折 大树 赔偿 幼儿 学前班 费用 无法 解决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2-06 09:24: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教体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该生于2019年8月初在原安特思库幼儿园骨折,幼儿园当时及时送医并支付了所有医药费用,且幼儿园方已免除孩子当年餐费,在园期间家长并无异议。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县教体局将尽力配合协调。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