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广场二期11号楼,23年12月28日刚刚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外墙大面积烧毁,仅仅36天之后,再次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外墙保温层大面积严重燃烧!
此次火灾更加恶劣的是展览路上大量违停车辆,导致消防车辆举步维艰,难以进入广场内部。进入广场后,由于广场上私设两排简易商铺,导致消防车辆无法靠近火灾发生点!延误火灾救援抢险的黄金时间!
在此想问一下相关政府部门:
1、洛龙公安分局所说:辖区民警已与反翠云路办事处应急管理部门、城管办、宝龙社区居委会、宝龙物业等相关部门联系,会同共治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问题,通知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悬挂至公共区域。那么这些手段体现在哪里?体现在放炮仍然肆无忌惮?体现在公告都已经消失不见?
2、违停问题现在是城管执法的权责范围,那么展览路现在大量违停,甚至已经违停两排车辆,城管执法在哪里?轻微违停不处罚,那等宝龙火灾烧死人的时候再处罚吗?
3、宝龙楼下两排简易商铺是何人所设,是否有相关资质?阻碍消防通道的商铺设立在此是否合法?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以上种种,均是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今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高发,如不处理,难道等着洛阳也因为火灾原因上抖音微博热搜吗?相关领导等着丢官帽、负责任的吗?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2-07 11:47:10
网友您好:
1.违停问题:接到诉求后,我单位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展览路段巡查整治,现场针对乱停乱放违法车辆予以警示劝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近期我单位会持续加强对此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和普法教育强度,进一步规范辖区市政道路停车秩序。关于轻微违停不处罚政策问题建议转洛阳市城市管理局。2.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核实,我单位配合办事处到现场通知宝龙物业拆除违规建棚,经现场巡查宝龙广场无售卖烟花爆竹摊点,下步我单位将联合办事处加大该区域巡查治理力度。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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