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我们孩子在孟津区新学道上三年级,去年十月因支原体肺炎住院半个多月,加上医生建议在家养病,到11月中旬才返校上课,加起来有一个月。经咨询学校招生老师说可以退费,按要求填写请假条后由班主任代为走流程,其他家长不用管。结果临近放寒假,班主任忽然给我转了500元,说是请假退的学费。后要求老师能进一步解释,老师给我这样说的“ 好的,帮你问问啊,不过财务下班了,明天才能回复你。但是学费26000,餐费5000元,住宿费1800元,估计只退了餐费。住宿的床一直留着,肯定不退。正常上学期间,病假不退学费的。所以退的应该只有伙食费。 ”
我的问题:
1、咱们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家长因各种原因选择了私立学校,其本质是家长自己掏钱向私立学校购买的教育资源,家长与学校之间应构成教育资源购买的合同关系。当学生因病等原因无法上课时,学校应退还缺课期间的学费才是合情合理的举措。
2、一个学年寒假一个月暑假两个月,实际上课时间也就九个月,但学校财务按十个月平均退了餐费(5000÷10=500元)是否合理?
我的建议:
作为第一个孩子的家长当初对教育也很懵懂,与学校没有签任何合同类的东西,也没意识到后续的若干问题。是否应该要求私立学校与家长签订教育资源购买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明确告知国家给予的各项支持及相关政策。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2-04 10:12: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该学生为洛阳市孟津区新学道明德书院三年级四班学生,本学期就读期间从2023年10月15日到2023年11月12日共请病假28天。学生请假期间,三四班全体老师在线上为学生布置学习任务,指导完成学习作业,晚上老师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学生返校后,老师利用课后时间开展一对一辅导补课,直到学生追上学习进度。期末结束时,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状况非常满意。 洛阳市孟津区教育体育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