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伙儿已缴款五六年且房子也烂尾了五六年,4月份市房产服务中心贴的通告也在售楼部,隆达地产商对这些单方违约行为,应给购房户首先利息经济赔偿;
2、目前尚没办理出“五证”,隆达方面就不要提交钱的问题;
3、2018年1月,有证据证明确为“经适房”;
4、关键由经适房突变为商品房是你隆达技术性诈骗,划拨的经适房用地/按经适房标准建起的未完工楼层....倒想要卖出商品房的价格,这欺诈行为隆达必须接受经济处罚;
5、大伙儿已交的房款足够使#20#21#22楼完工交钥匙,只是资金被挪用套现,造成目前窘境;
6、政府帮老百姓解决该楼盘问题就应直截了当,掌控住隆达公司法人及股东,而不是出力不讨好地去说服购房户们的思想工作,使楼盘顺利建成交钥匙就是对老百姓的负责和责任;7、隆达公司不要再催促购房户们继续交钱了,不交钱还涨价(隆达不交房购房户就不再交钱、拿出诚意先签购房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防范钱交了,房子又遥遥无期了!!!.......
希望市政府相关部门及老城区做出积极行动,避免三百多购房户做出维权上访行为,给政府形象抹黑!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1-30 12:27:5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因状元红办事处新成立,辖区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摸排了解,对于网友提到的关于隆达地产的问题还在进一步核实中。另,关于房屋性质转变及经济赔偿等专业问题,建议网友咨询相关部门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网友798598 2024-02-22 15:14:55 【洛阳市涧西区】
洛阳市国资委+涧西区财政局控股成立“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洛阳国苑投资控股成立“洛阳高新创汇集团有限公司” ,高新创汇集团控股成立“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实业控股成立“洛阳市对外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国资委控股成立“洛阳高新开发区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控股60%成立“洛阳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 任由洛阳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富阳佳苑”“元阳隆城”项目.....把你们的声誉搞臭而无动于衷吗? 三位股东:洛阳市对外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洛阳高新开发区担保中心有限公司、庞建红 及你们的上级具有国资背景一系列的政府派生机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