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十七号院一到晚上私家车堵消防通道没人管没人问,一号楼前晚上停六七辆,停到消防通道上,一旦着了火人都没法往外跑,二单元门口一辆车放了有两个月了,没人管没人问。给马主任说,她到现在也没给个说法,全国几场火灾,难道还没有教训吗?还要等事情发生了才有人管吗?一反应就说我们小区没有物业,难道没有物业的小区就没人管吗???希望各级领导重视给予解决,别等真的出了事了就晚了。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1-26 15:5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等规定,对于消防通道的行政执法工作已赋权至各乡镇(街道),区消防救援大队不再行使已下放的行政执法权,继续行使的,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一律无效。建议诉求人向乡镇(街道)咨询。我支队已提醒办事处对该举报内容进行实地查处并做好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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