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按照购买价交易卖出,过户产生的税费征收标准是多少?买家和卖家需要各自承担哪些费用?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4-01-24 11:28:46
网友您好:个人在非住宅存量房交易环节涉及的税费包括:卖方涉及的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买方涉及的有契税、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计算方法: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契税
(一)契税税率为4%
(二)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4%
计税依据为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税率:
档次 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税额计算公式 说明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30% 0 增值额*30% 扣除项目指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2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40% 5% 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50% 15%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60% 35%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二)计算方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 -扣除项目金额*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 -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 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三)扣除项目: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 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印花税
(一)印花税税率为0.05%
买卖双方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于应税凭证书立时,由双方分别按凭证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幅度减征印花税)
(二)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产权转移书据金额x 0.05%(三)税收优惠:
个人转让住宅和购买住宅时,暂免征收印花税。
增值税
增值税征收率为5%
计算方法:
个人转让商铺、地下室、车库、仓储、办公等非住宅时,如果能够提供购买房屋时依法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可以差额计算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转让非住宅,需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7%(市区)、3%、2%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小斯模纳税人按50%的幅度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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