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供暖期间,小区里多数住户安装了循环泵,造成那些听政府的话,按规矩办事的,没有安装循环泵的住户家里温度不达标,甚至晚上出现安转循环泵住户的回水倒流进没安装的家里。请问河南省和洛阳市关于供热的有关条例,是否还在执行,由哪个部门负责落实,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情况?对于安装循环泵是否采取默许态度?如不是采取默许态度,有何具体措施?对已经安装有什么具体措施,不会只是让没安装的举报吧?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1-22 09:15:12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29日审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热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改变用热性质;
(六)阻碍热经营企业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和运行管理;
(七)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的行为。
热用户实施以上行为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不承担责任。热用户经告知后拒不改正的,热经营企业可以停止对其供热。给其他热用户或者热经营企业造成损失的,热用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还有供热相关其他诉求,请拨打供热办电话65528611。
2024年1月22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