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新城东区金龙居业1号楼与2号楼交界处有个金樽KTV量贩,在金龙居业居民区楼下负一层,占用地下车库建成,内部隔音措施极差,从 2014年 KTV建成至今,老百姓长期受到该KTV噪音困扰,已多次反应,但一直没有从根源解决问题,金樽KTV没有做出任何隔音、减少噪音排放、缩短营业时间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1、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3、居民住宅区。
10年了!净扯皮!一点问题都没有解决!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1-21 17:42:1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文广旅局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该KTV在营业期间确实存在噪音扰民情况,并引起周边居民投诉。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申诫,督促该场所采取降噪措施,并在营业期间降低包房音响音量,维护居民合法权利,以适当措施对居民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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