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孟津区平乐镇政府巜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巜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等法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限期依法拆除平乐镇马村3组集体土地上私搭乱建,等违法建筑物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1-19 10:46: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网民朋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拆除马村3组违建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3组建筑系该组居民于十年前在该组集体土地上搭建的养殖大棚,现已废弃,经镇村督促已经拆除过半。 平乐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