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外地户口,在本地华夏路社区交了2024年的医保,最近因脑梗在150医院住院10天左右,办理出院时发现医保报销比例太低了,一共6千多块钱只报销了1千多,医院说检查费不报,非医保用药不报,我想知道医院看病几乎全是自费的,老百姓还交医保干嘛呢,说的报销比例50%,算下来就报销了1千多块钱,我建议医保政策在报销比例中加上注明,检查费不报,非医保用药不报,建议医院全用非医保用药,尽最大的能力让老百姓感受到实惠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1-15 15:10:19
网友您好!
医保报销必须是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由于医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医疗需求,因此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医疗保障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报销比例90%
县级:(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报销比例400-1500元63%,1500以上83%
市级:1、二级起付标准600,报销比例600-3000元55%,3000以上75%。
2、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报销比例1200-4000元53%,4000以上72%。
其他的还有省级医院等,可微信关注:“洛阳医保”公众号了解。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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