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6日晚上20:10:39,我在该超市购买了三袋茶叶,花了15,然后喝了之后肚子不舒服,一看就是三无茶叶。其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通则中对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标识的规定商家这样售卖是违法的,并且是对食品安全的不负责,要求赔偿1000,并将要求相关部门对该店作出处罚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1-19 10:03: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工作人员在该店未发现网友投诉的茶叶。商家称销售的是3小包铁观音,是自己喝的,现场没有该铁观音。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写出情况说明,同时诉求人无法提供相关诊断证明。 因被诉人明确拒绝调解,工作人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终止此投诉的调解。建议网友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