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电价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24-01-16 16:48:43
网友您好:
经核实,孟津区居民生活电价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价管【2019】315号文与【2012】808号文相关规定执行:不满1千伏的直供“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一档电量执行电价为0.56元/千瓦时。“一户一表”用户电量分档和电价标准为:第一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80千瓦时确定,电价按现行电价0.56元/千瓦时执行;第二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80-260千瓦时确定,电价提高 0.05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0千瓦时以上电量,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每年内用电量2160千瓦时及以下执行第一档,2161-3120 千瓦时执行第二档,3120千瓦时以上执行第三档。
对于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小区物业机构或者从属单位的非直供小区,供电公司对小区安装总表并进行计量抄表和电费收取,按照国家规定电价计收电费,出具电费发票。依据“豫发改价管【2015】367号”文件规定,若该小区供电方式为使用自有产权的专用配变供电的,小区总表计费按照10千伏居民合表电价,执行0.508元/千瓦时。若该小区供电方式为使用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小区总表计费按照 0.4千伏居民合表电价,执行 0.568元/千瓦时。具体电费计算方式为用电量乘以用电电价。如您有其他用电诉求,欢迎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16663796110。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