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2017年经专家论证后上报水资源论证报告(地源热泵中央空调项目),论证报告143.5万m³/a,为何取水证下发为90万m³/a,导致我单位最近每次空调取水量都超,多交很大一部分相关税费,给企业造成经营困难,现在取水证即将到期,又说要重新论证,论证费用将近20万元,目前经济环境企业已经步履维艰,之前的论证报告意思何在,专家及水务局都有参与,希望政府能够帮企业减负。
回复部门:水利局 2024-01-30 16:23:20
网友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洛阳水利工作的关心与关注!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和查阅该企业之前办理取水许可相关资料,2017年8月该企业申请地温空调井12眼(6抽6回),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我局于2017年8月18日发放洛水许准字〔2017〕第35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布设12眼取水井,年取水量143.5万m³。2019年该工程竣工,10月16日企业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地温空调井9眼(1双回路,3抽5回),年取水量90万m³,依据企业申请,我局于2019年10月28日发放90万m³取水许可证。
根据《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具体情况可详细咨询,电话:63332536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