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6日本人从洛宁盛得美三楼三天二夜购买服装其销售模式为:购买其羽绒服(原价值三四百左右)价格为800多元左右,单独打折为790多元,但是可以挑选本店的其他服装(包括裤子、内搭、外套等)三件仍然是800多元,本人购买其800多元的羽绒服、另挑选毛衣2条。其店铺经营模式系变相强制捆绑销售,哄抬物价,通过抬高价格导致无法单独选择商品侵犯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应当依据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处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第十五条规定了罚则:“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1-12 15: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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