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安乐税务所将工作失职转变成我的逃税问题

    2019年申报个税时,我填了家属大病附加扣除,因为当时病还没有治疗完毕,我填了个人费用2万元,后面要上传收费单和身份证,我没拿而放弃填报,让没有申报成功,前面填的也没取消,想等以后再补充,后来也忘了没有补充证明材料。2020年退税690元。今年有人打电话让补充材料退税,我己退休几年了,也不会操作,就\说不要了。2024年元月4号安乐税务所又打电话,让改填写内容,我查个税系统显示办结,操作不了,全程由税务所人员替我登录修改,从而产生补税614六和滞纳金384元。我认为,第一点,当时大病附加扣除申报不成我己放弃,税务所讲退税时人工审核算进去了,这是税务所的失职。第二,当年我已经交过税了,退多少,怎么算,我不懂啊,是成交了,你退错了,是税务所的责任,让我再补回去也没意见,但你们替我改填报材料,并让系统自动产生的补税及滞纳金,真变成我错了一样。第三,整个过程中,象缅北诈骗一样,不报姓名,工号,事项,就让我配合报密码,验证码,交钱,到现在还不清楚是不是真实的。我的诉求就是,我没逃税并多交了,退错是安乐税务所的责任,我可以再补回去,不能算补税和滞纳金。

    网友1460322 2024-01-06 评论0 浏览797 编号 20240106050041131 [税务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4-01-11 10:59:26

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因此纳税人应当对提交的有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您可以直接咨询我局工作人员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