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麻屯镇新艺玫瑰园购买顶楼住房一套,购买后发现房顶漏水,联系开发商后,开发商安排人员维修,维修后还存在漏水情况,后续多次联系开发商和物业,经多次修修补补的的维修,漏水情况没有得到解决,造成屋内装修损坏,无人负责,我与2023年8月将开发商起诉至小浪底法庭,法庭立案2个月后,法庭通知我说找不到被告,然后就没有了下文,我想问问政府,现在的老百姓维权就这么难吗?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12-27 15:28: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反馈情况如下:经调查,孟津区人民法院小浪底法庭收到原告徐小波起诉洛阳致和房地产公司材料后,依法适用诉前调解程序,登记诉前调解案号为(2023)豫0308诉前调小193号,在向被告送达过程中,按照徐*波提供的致和公司电话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法庭工作人员至麻屯镇新艺玫瑰园无法找到被告公司,后又至被告致和公司住所地城关镇小浪底大道与慧林路交叉口致和时代广场502室现场进行送达,也无法找到被告公司,与该广场工作人员联系被告知时代广场大楼就不存在502室,法庭遂将送达结果反馈给徐*波,同时告知其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关于损失数额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费用也较高,徐*波表示会再找找致和公司联系方式,案件先停一停,故不存在编号孟津网民(2023)520号案件中网名反映的问题。收到诉求交办单后,小浪底法庭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8日再次与徐*波电话沟通案件情况,告知徐*波因法院各庭室受案范围调整,本案系财产损害责任纠纷可再准备材料至孟津法院立案,并再需要找一找被告致和公司联系方式,否则可能需要公告送达,徐*波称可以,会再找找致和公司联系方式,表示满意。孟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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