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建委领导:
我是南昌路公交候车亭产权经营单位,2023年8月初,贵单位对南昌路丽春路口至牡丹广场道路施工改造,涉及我公司经营的10组公交候车亭需要临时拆除。我公司积极配合,经协商,由贵单位负责对涉及10组候车亭的拆除并完好的回迁至新的公交站台内。目前9组候车亭已完成回迁,剩余1组候车亭因贵单位在存放过程中丢失,造成位于南昌路九都路口南路西锦茂国际大厦门前的公交站点,至今没有回迁公交候车亭。给乘客候车带来极大的不便,天气转冷,也没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市民投诉增多。我公司是小微企业,也是靠这些点位经营生存的,拆除时承诺20天内可完成候车亭的回迁,原本考虑贵单位短期施工,未要求支付我公司的无法经营的损失。如今已过去4个月有余,对本来就经营困难的小微公司而言,更是雪上加霜。丢失的1组候车亭何时能回迁,不能造成我公司在经营损失的同时还资产损失,我公司诉求为,尽快解决该点位公交候车亭的回迁问题,如丢失贵单位负责新建一组,保证原有数量,请贵单位领导,尽快处理我公司的诉求,解救小微企业于危难之中。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1-02 15:11:20
网友您好:针对您提到的关于南昌路剩余一组候车厅存放丢失的问题经调查询问,南昌路候车厅由公交公司负责具体回迁施工,住建局配合进行施工协调,由于锦茂大厦阻工原因此处公交站亭暂时无法施工,在南昌路施工将近完工时,已经提醒告知公交公司多次,将此组候车厅暂时运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置以防丢失,公交公司一直未予处理,造成东西丢失责任并不在我方,感谢您对市政工程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