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午6点多接到单位事务员电话,说我2021年大病抵扣不合要求,在手机上操作点作废吧。我不会弄,第二天上班事务员帮我在手机上操作作废。想到没事了。可到十点多事务员又来说你还得退税二千多、补税二千多,另交滞纳金一千多;共计5387.67元。我就纳了闷,本人患有白血病,自费购药,申请大疯抵扣是按税局要求扫描发票上传的,当时并未说不合规呀?过了2年说不合规,还要补交滞纳金,这是我的原因吗?再说21年国家医保平台与单位医疗机构还没有联网,也查不到相关信息,总不能拿今天的标准去要求过去吧!想不通就拨了税务热线12366,回复是可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而12月21日本人跑了一天也没找到行政复议的办公地点。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12-29 17:41:16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了相关的政策,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后续我局工作人员将继续跟进此事,如果你那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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