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洛东街伊落路口北兴洛湖公园,临近小区一侧的公园路上,常年有广场舞噪音扰民,此问题多次反应,未得到有效改善和解决,洛阳市公园管理条例有规定,相关部门要对这些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音量作规定,
1,为何广场舞是在公园道路上进行,阻断了游人正常行走,2,广场舞音量规定白天不超过 60,她们音量有相关人员真正的测了吗?3 相关部门一直回复有处理,但是一点点声音都没变小,地方也一直没有改变,4 管理条例有规定,多次劝阻无效,相关部门会予以惩罚,一年多了,相关部门和人员有按照条例规定来执行吗?5 国家和政府禁止的噪音,还请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执法,政府公信力体现在一件件小事上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12-27 09:46:21
网友您好: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兴洛湖公园作为一座综合性城市公园,是市民日常休闲、健身、娱乐的重要场所,按照《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公园内跳广场舞、演奏乐器、甩鞭子等个人或团体进行沟通和解释,对音量过大造成扰民的及时进行劝导,要求其降低音量,娱乐的同时不扰民。文明的公共秩序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维护,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相互理解、文明锻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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