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上,我和同事在庙子街路边行走,突然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倒在地,车主许贵舟无证驾驶,而且车速太快,导致我和同事骨折受伤,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全部是他的责任,在我住院治疗没结束前,许贵舟逃离医院联系不上,医疗费欠费也不管,导致我补交一千多医疗费,后来无法住院治疗只好出院,给交警部门反映情况,无人管。我现在无法上班,天天在家躺着。希望上级领导给予解决。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3-12-17 09:31:52
网民您好:经交警大队核实,该起为2023年11月8日19时10分许发生在庙子大道“中心小学”路段正三轮摩托车与行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下发,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对认定书表示认可,无异议。涉及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自行协商,如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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