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林市场1期1-17买的鞋子,当时去的时候已经在其他店里买过一双鞋了(是咖色的鞋子),店家给我说可以给我刚刚给其他店里买的鞋子调换成黑色,然后买她家的咖色鞋子,我同意了,我又买了一双其他的鞋子,后来她去仓库取货,她让我先给钱,我给了。我一直在店里等着,后来她把鞋子取过来,我说我家里不喜欢我给他买的鞋子,我要退掉一双,她给我退了一双鞋子的钱,但是另一双她又不给我换货了,还给我咖色的鞋子,我已经买过一双咖色的鞋子了,我肯定是不愿意的,我说那我两双都要退掉,我不买你家的鞋子了,她不给我退钱,后来报警协商,没有协商成功,店家态度强硬,就是要把那双鞋卖给我。现在都没有人可以管到店家吗,我连店家门都没有出,更没有拿鞋子出去,因为她给我的那双鞋根本不是我们之前沟通好要卖给我的鞋,因为我是先付的款,所以我没办法,在报完警之后只能把那双鞋带走了。店家强买强卖,就是要把那双鞋卖给我。
第一张图片是我在其他家店里购买的鞋子付的款,第二张图片是在这家店付的款,第三张照片是这家店给我退的一双鞋子的钱。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12-15 15:27:22
网友您好:
经我所执法人员调查,已告知诉求人,网购商品7日内无理由退货,实体店商品交易后,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强制退货没有法律依据。对于诉求人提出未开发票问题,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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