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投诉东方府观澜超备案价售房

    本人孙晓艳,于2022年5月2日到东方观澜购买一套商品房,10幢2单元601号,当天预付定金3.9万,其中售房部销售人员马静要求1.9万扫码支付给一个微信二维码,(后经查询此人是售房部主管经理许某的微信二维码)剩余于2万扫码至孟津辰达置业有限公司,然后于5月15日再次去交首付款77293也是扫码至孟津辰达置业有限公司,然后还欠尾款8万元约定今年5月份给,并签订几页纸是售房部要求让签的,没有内容,只有签字那一页,销售人员说这是房管局给的,看了内容也无法改变,当时问她要合同,销售人员告诉我说合同还没下来,下来通知我过去取,还签了一个借款协议,后来多次要购房合同,都没有给我,一直说快了,后来直到今年5月该交付剩余8万时,当时由于房子停工半年所以担心烂尾想让售房部出具一个证明能按时交房或者出售我一个母子车位,售房部不出具证明并说没有母子车位,直接将我起诉到法院,7月26日我接法院传票电话,但是由于本人25号和家人一起出去旅游不在家,没有接到传票,开庭日也没有赶回来,直到8月29日回来,8月30日到售房部交付借款金额80000和诉讼费2400,一共82400是扫码给洛阳东子商贸有限公司,交完款项以后售房部才把我的合同给我,我看了合同发现合同单价和我实际买房单价不同,并且我首付款共支付196293元,购房合同显示首付款只有177293元,相差19000元,我问销售人员,由于当时卖我房子的已经不干了,这个销售说不知道情况,然后他们经理听到以后赶紧过来,经理当时保证两个月内回复我消息出售给我一个母子车位,并把起诉我的诉讼费给优惠到车位里而且还说能给我优惠的价位一定比诉讼费多的多,然后十一月的时候销售给我打电话说有车位了让我去买,我过去以后销售说车位7万,一分不能少,后来我说了诉讼费的事,他们经理说便宜3000,67000给我,还让我签订保证书不让我再提1.9万的事,我不同意签,然后许经理还在售房部大吼,说签了协议车位卖我,不签走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规定,消费者购买房屋时购房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东方府观澜,诱导欺骗我高于备案价21707元成交房款,并不在合同中体现,违反了相关法律制度,我要求返还高于备案价部分,并对开发商予以处罚。

    网友1385160 2023-12-12 评论0 浏览5389 编号 20231212122502543 [孟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12-12 14:54: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反映东方府观澜超备案价售房。 经查询,东方府观澜不存在超备案价多收房款情况,诉求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并说明情况。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