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7月入职的,入职后先是一直推迟发安家费(下图1)推到了九月底,九月底被告知要缴税(我们是第一批缴税的员工,以往入职的都没有缴)负责通知的人力还说前面没有扣税的后面会补扣,但我查了相关法规,安家费是不用交税的(下图2)。于是我打了12366(国家税务总局),让转65652936,打完又让转63337931,这个电话打了三次一直没人接,且均是在上班时间拨打(一直滴滴滴没人接,不是占线等其他情况)。9月底安家费随工资一块发,和工资一块扣税,我想说如果当时按时在月中发,本科生安家费只有5000的话就不用扣税了?当然,我始终坚持安家费是不应该扣税的,我也不是很相信从我们7月入职的这批员工才开始扣税的合法性,所以想求助这个平台帮忙解决一下安家费扣税的问题,希望能返还扣除的税。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以“安家费”为名自定标准发放的各项补贴,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如您取得的“安家费”不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而是以“安家费”为名自定标准发放的补贴,则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那为什么7月8号入职的一批都没扣税,7月18号入职的就开始扣税了呢?短短十天政策可就变了?所谓“以安家费为名”是在玩文字游戏吗?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12-01 11:00:14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以“安家费”为名自定标准发放的各项补贴,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如您取得的“安家费”不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而是以“安家费”为名自定标准发放的补贴,则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发现相关单位存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欢迎您向我们提供相关的线索,我局将依法进行核实。
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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