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车库迟迟不能交付,地下车库未建设非机动车道
2.未达到交房标准,就强收物业费,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不整改房间空鼓现象
3.交房的三书一证,未公示,消防验收合格证未公示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11-20 14:54: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 (洛发改 (2018)3号)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