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10月份身体不舒服,在河科大一附院(景华院区)挂号看病,检查费共计花费一千三百多元,缴费时询问医生,说新农合不能享受报销,全部自费!请问国家政策是这样吗?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3-11-16 09:08:42
网友您好!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我市关于门诊统筹实施办法中明确:按照“属地管理、片区医疗”的原则,针对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各县区(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制定本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信息系统审核工作。参保居民可在统筹地区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障服务。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260元/人。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