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鸿都公寓三号楼居民,我院三号楼和颍州路办事处的间距不足三米!国家对楼间距有明确规定,6米或大于6米,颍州路办事处加盖的铁皮房子不附合国家规定!我们的楼属于南北走问,客万刚好是对的办事处的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我影响釆光,影响通风,希望有关部门给于处理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11-17 09:24: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加建钢构的位置在机关大院副楼的二楼顶,该楼原先的主体建设为三层结构,建设时预留小部分平台只建设了二层。现为彻底解决漏雨问题和上级部门对办公用房的要求特将楼体补全,搭建与原主体同高的钢构以满足办公需求,房顶一面稍高是为了防止雨雪堆积对钢构主体造成的伤害,加快排水速度。关于采光的问题,办事处在小区房屋北侧,阳光全天照射不到。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如您对此存在异议,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瀛洲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