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岳母因摔倒由家人送至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简单询问病情后,接连开出6张检查单,其中CT单三张,一张脑部ct,一张眼角ct,一张颈椎ct,2张手部拍片,一张抽血化验。在我的要求下,把眼角ct单取消,我就想脑部不含眼框部位吗?后来去取手部片子,结果只有一张,找人来回交涉,才不知道从哪里有调出来一张片子。后来急诊医生看后说颈椎骨折,说第一人民医院治不了,让转正骨医院,可是说要付车钱,还不知道是啥又刷了200多,车钱又刷了50元。来回花去1205元。我就想问问,你们这是为病人着想,还是只图业绩,搜刮病人钱财?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3-11-13 16:57:06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第一人民医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情经过
经查,诉求人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送其岳母到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因其岳母在家中摔倒,其头面部、左眼、颈部、双手摔伤,该院急诊科医师对其开具头颅、眼眶及颈椎CT、手部X线检查,但诉求人拒绝进行眼眶CT检查,检查结果明确有颈椎骨折,请该院骨科会诊,因患者年龄较大,且为高位颈椎骨折,手术难度大,风险高,建议转正骨医院进一步治疗,诉求人联系正骨医院救护车前来接诊,但正骨医院救护车都有出诊任务,无法前来,将患者颈部进行处理后由第一人民医院医护人员陪同将患者送至正骨医院。诉求人对费用产生质疑,引发诉求。
二、处理结果
经与当日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进行了解,患者到院时摔伤较重,眼眶有明显出血,建议进行头颅、眼眶及颈椎的检查,诉求人认为检查头颅时应该可以看清楚眼眶情况,因此拒绝进行眼眶检查,因检查部位不同,头颅检查无法完全确定患者眼眶是否有骨折情况。同时调取当日缴费明细,所有费用均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取,并未有违规收费现象。
医院门诊部11月14日16:20分左右与诉求人进行了联系,向诉求人解释所有费用明细情况,诉求人认为该院不应该收取救护车及院前急救费用,因该院最后由医护人员陪同将患者送至正骨医院,属于出诊范围,收费合理。经沟通解释,诉求人表示理解和接受。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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