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3-11-14 17:13: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目前各学校组织召开家长培训不强制或指定家长发言,家长确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如您有新的意见建议,欢迎向学校提出,或者拨打电话6389235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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