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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城乡居民医保使用问题

    国家提供的城乡居民医保为了方便服务居民就医是个好政策,但是在卫生服务站使用起来有地域限制,城乡居民医保卫生服务站不能跨区报销。建议:以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卫生服务站为准,可以使用报销。

    rensheng 2023-11-08 评论0 浏览1028 编号 20231108165234256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3-11-16 11:16:22

网友您好!
        您的建议我们会向上级部门反映。
        目前我市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按照“属地管理、片区医疗”的原则,针对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各县区(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制定本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信息系统审核工作。参保居民可在统筹地区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障服务。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260元/人。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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