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柳林冬泳协会,经常组织人员在洛阳市市民饮用水源地游泳,该行为是缺德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请问该游泳协会是合法注册?如果是非法注册游泳协会,如何打击?如何管理各种游泳协会,进行合法开展活动?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3-11-03 16:06:47
网友: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洛阳柳林冬泳协会是否为合法协会”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原“洛阳市冬泳协会”于2017年正式更名为“洛阳市游泳协会”,“洛阳市游泳协会”下属设立“洛阳市冬泳委员会”。柳林冬泳协会属于自行组织,柳林冬泳协会组织的此项游泳活动,市游泳协会并不知情。根据此事已经与柳林冬泳协会负责人沟通,他表示此项活动为2022年组织的,并非近期。他表示“已经知道此水域为饮用水源,不能开展游泳运动。如在有此类情况请给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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