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每年都交,但是听说个人交费的部分也可以使用,请问是需要到户籍地对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药或者就医才能使用吗?使用有没有比例限制?能否在居住地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3-11-28 16:08:21
网友您好!
我市关于门诊统筹实施办法中明确:自2020年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 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不清零,可继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 机构使用完毕为止。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我市关于门诊统筹实施办法中明确:按照“属地管理、片区医疗”的原则,针对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各县区(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制定本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信息系统审核工作。参保居民可在统筹地区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障服务。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260元/人。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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