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骑电动车经过联盟路与龙鳞路交叉口以南路段东侧非机动车道,差一点撞到在逍遥镇胡辣汤吃饭的顾客,他们端个饭在非机动车道上来回穿梭,防不胜防,其主要原因是店家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同时店家门口防护栏缺失,严重违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该路口人流量大,每天上班被迫走机动车道新修的非机动车道形同虚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有联盟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南,这一段路卖水果的占道经营严重,有的恨不得把车停在路中间卖,每次上下班从这过都得和机动车抢道,本来单向两车道变成一车道,我认为这是工作人员失职,希望上级领导消除安全隐患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11-02 14:41: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单位执法队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针对该商铺占道经营问题,执法队已责令其现场整治,联盟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南,卖水果占道经营已治理完毕,同时也将加强后续管理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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