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老城区东方光源一号楼一单元住户,本小区性质属于经济适用房,一号楼多个住户发现自家房屋不同部位都有漏水现象,住户同时咨询了老城区房屋维修科,也查到竣工备案证书在质保期内,但现在主要问题:开发商不承认此证时间,拒不履行维修责任。开发商称,没有文件要求开发商对外墙等对房屋有要求对防水有明文规定,且不承认证书时间五年后的质保政策。住户多次找到相关部门,根本没有得到相应解决,希望老城区相关部门给出解释,社区与开发商调解也没有任何结果,甚至让我们住户去诉讼开发商,为什么明眼的事情开发商却明目张胆耍赖?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邙山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该问题,社区工作人员与丰和置业工程部沟通,工程部表示:东方光源1期经过质监局的勘察确认没有问题才进行交房,因此不存在质量相关问题。关于墙面排水,是依靠建筑外立面自行排水,并不需要铺设防水材料。且东方光源1期交房时间为2017年,质保期已经超过年限,如有问题应当众航物业进行负责。社区工作人员再次与众航物业进行沟通,该负责人之前申请过大修基金,因小区入住率不够等问题没法达成。社区工作人员将持续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烦请了解质保期限时间问题,按照老城区维修科人员反馈,质保时间应为竣工备案证书时间加上5年,所以是谁您说的不对还是维修科说的有问题?我并没有说需要铺设防水材料,但是屋内墙面返潮,漏水是在维修范围内
维修科人员告知,竣工备案证书没有超过五年,故无法申请大修基金,并不是因为入住率问题。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11-01 10:42: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邙山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该问题,社区工作人员与丰和置业工程部沟通,工程部表示:东方光源1期经过质监局的勘察确认没有问题才进行交房,因此不存在质量相关问题。东方光源1期交房时间为2017年,质保期已经超过年限,开发商表示已不会负责维修,竣工备案证书上未超过5年,故也无法申请大修基金。对于该问题开发商与维修科目前均表示无法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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