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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6月26日线上签署《河南万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协议》, 两次付款共6800元。至今我认为该公司的种种行为不仅涉嫌虚假夸大宣传拒绝退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涉嫌偷税漏税未开发票。
开发票 涉嫌 网络科技 河南 有限公司 退款 付款 夸大 侵害 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11-02 09:33:18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了相关情况。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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