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未按合同正式验收交房,已延期两年多,房屋已达到入住条件,也有物业公司服务,想要领钥匙入住,物业公司要求补交一年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是否合法合理?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10-18 16:41: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内容:住房未正式验收交房能否征收物业费?称购买的商品房未按合同正式验收交房,已延期两年多,房屋已达到入住条件,也有物业公司服务,想要领钥匙入住,物业公司要求补交一年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是否合法合理? 经调查,碧源.瑞园小区尚未通过竣工验收验收,但已有400余户已入住,为了小区能正常运转,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实际提供了物业服务,可以收取物业费。为了更好地对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区物业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2022年8月8日下午在住建局会议室就物业收费问题,已经和广大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开发商等达成共识:由住房中心监督物业公司在属地开设物业共管账户,以保障业主的物业费只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前期协调推进,2022年8月26日共管账户已经完成并开始使用。后期如发现物业服务有违规,可以随时向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物业办投诉。目前该小区运行正常,收费率、业主满意率较高。(合同规定收费1.5元,实际收费1元,其余亏损由该物业郑州总公司补贴)。 关于物业费收取的起始时间,物业与诉求人已达成共识,从诉求人收房之日开始计算。 住房中心10月19日联系诉求人沟通反馈办理情况,诉求人表示满意。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用户: